我院加入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体系

TIME:201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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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省总工会统一部署,我院工会会员加入了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体系。

 

    该项大病医疗互助保障为期一年,即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止,缴费标准为100元/人/年。大病医疗救助保障补助主要是在完成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基础上,再给予住院员工一般住院补助、重大疾病补助以及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

 

    该项保障进一步发扬了工会组织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在充分体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主义新风尚以及“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互济特点的基础上,为已经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员工又增加了一份安全保障和心灵抚慰,从而减轻员工因为突发大病所遭受的经济和精神压力。

 

    大病医疗互助保障经费由浙江省总工会(省级产业)职工医疗互助服务中心进行管理,该单位属于非营利性机构,资金实行全封闭运行,全部费用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并接受工会、政府和第三方的监督和审计,资金运行情况公开透明并向会员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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