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节能降耗设预警级别 红色预警水泥粉磨企业将停产20天以上

TIME:201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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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强化节能降耗目标管理和动态预警调控,浙江省杭州市公布了《杭州市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在“十二五”期间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19.5%的总目标以及各年度节能目标。

  根据《方案》,当全市上半年或前三季度的单位GDP综合能耗下降率低于当年节能目标时,根据节能目标实际完成情况与目标任务的差距,将全市节能降耗预警级别设为Ⅰ级(黄色)、Ⅱ级(橙色)、Ⅲ级(红色)。预警发布时间为7月或10月,调控措施从预警发布后的次月开始执行,执行期为2个月。

综合能耗下降率为依据

  当上半年单位GDP综合能耗下降率低于当年节能目标,且差距在0.3-1个百分点(不含),或前三季度单位GDP综合能耗累计下降率低于当年节能目标,且差距在0.5个百分点以内(不含)时,发布Ⅰ级(黄色)预警。

  当上半年单位GDP综合能耗下降率低于当年节能目标,且差距在1(含)-2(含)个百分点,或前三季度单位GDP综合能耗累计下降率低于当年节能目标,且差距在0.5(含)-1个(含)百分点时,发布Ⅱ级(橙色)预警。

  当上半年单位GDP综合能耗下降率低于当年节能目标,且差距在2个百分点以上(不含),或前三季度单位GDP综合能耗累计下降率低于当年节能目标,且差距在1个百分点以上(不含)时,发布Ⅲ级(红色)预警。

  发布预警信号高耗能企业将停产

  如果发布黄色预警,建材、钢铁企业将停产10天以上;冶金、化工、造纸、印染等高耗能行业企业停产7天以上;其他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产值能耗同比上升的重点用能企业停产5天以上。

  如果发布橙色预警,建材、钢铁企业停产15天以上,冶金、化工、造纸、印染等高耗能行业企业停产10天以上;其他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产值能耗同比上升的重点用能企业停产10天以上。

  如果发布了红色预警,建材、钢铁、水泥粉磨企业将停产20天以上;冶金、化工、造纸、印染等高能耗行业企业实施停产15天以上;其他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产值能耗同比上升的重点用能企业停产15天以上。同时还将严格控制大型娱乐场所、商场、宾馆饭店等户外广告照明和城市景观照明用电。

  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方案“有保有压”

  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方案将坚持有保有压。当预警调控方案启动时,将建材、钢铁、冶金、造纸、纺织、化工、热电等高能耗行业以及能耗水平超限额和单位产值能耗不降反升的企业作为调控重点,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能以及党政军警机关、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和交通枢纽、军用设施、农业生产、金融等重要领域的合理用能,确保安全生产和企业稳定。

  启动预警调控方案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要将月度调控进度情况上报市节能办,并视调控方案实施效果和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适时终止预警调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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