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监理公司完成资质就位及资质升级、资质增项申报工作

TIME:2009-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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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建设部颁发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对企业资质申报作出新的规定,特别是在对注册资金、执业注册人数以及设备仪器等方面,要求所有监理企业必须在09年7月31日之前按照新规定完成就位工作。 根据文件要求,院下属中新监理公司从2008年开始,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在完成了增加了资本金、增资审计、工商登记手续及现资质证书的变更手续等工作后,又按资质要求配置了符合要求的执业注册人员队伍,并购置了一批监理检测设备。 目前,公司资质申报材料已按时上报到相关部门,并随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订完善,我们有信心通过审核并取得升级后的资质证书。届时,我院监理公司的业务领域将有明显拓展,为进一步提升竞争力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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