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201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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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中央下发的首个关于劳动关系方面的文件,是新时期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是劳动关系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文件。
为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营造“三宽三力”的人文环境,经院长批准,人力资源部自5月份起开展为期3个
月的自查和专项检查,检查范围为院属各部门及子公司,检查重点为全院劳动合同签订及合规情况;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的规范情况;员工带薪
年休假、全国年节假期的保障落实和加班工资支付情况;特殊工时制度岗位的备案审批情况;员工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非全日制、劳务承揽、劳务外包用工规范
情况;退休返聘、外聘及社会灵活就业人员用工规范情况等。检查中,人力资源部实地走访各子公司,认真查阅人事台账,现场同公司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沟通座
谈,传达宣贯《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的开展,《意见》精神在我院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更有利于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我院实现凝心聚力谋发展、一心一意抓改革奠定基础,也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和谐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