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评

TIME:201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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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公布浙江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复评结果的通报》(浙文明[2015]4号),我院顺利通过浙江省文明单位复评。       


       我院自2002年被评为“浙江省文明单位”以来,十几年如一日,以职工满意群众认可为目标,努力践行央企的社会责任,营建文明创建氛围,深化文明创建工作。     


       近年来,我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明确文明创建为院党建重点工作之一,定期召开创建专题会议,研究商讨各阶段的创建活动重点。结合群众路线 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活动、“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读书月、诚信道德讲堂等活动,不断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提升职工队 伍素质。


       在文明创建中,我院积极开展“双千结对 文明共建”工作,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一是开展农村扶贫,与淳安县王阜乡横路村结对,帮助共建单位理清发展思路,落实发展项目,结对10年来,共投入帮扶资 金50多万元,有效提高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二是开展社区共建,积极参与“春风行动”,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小组,融入社区,融入楼宇,向需要帮扶的群众伸 出援手。     


       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评,我院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紧紧围绕院的中心业务,在转型升级的道路上不断做强做大,做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

抓两手都要硬,更好地承担央企的社会责任,为建设和谐浙江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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